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概念及类型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7-03-21 16:30) 点击:737 |
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概念及类型 一、房屋租赁合同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,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。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,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,应适用《合同法》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。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,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,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,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,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,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。 二、房屋租赁合同类型 1、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。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,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。 2、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。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,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。 3、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。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,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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